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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营口:“黑老大”为何能引2000余村民为其喊冤?

时间:2023-02-09 20:51:00    来源:独立调查网    

辽宁营口:“黑老大”为何能引2000余村民为其喊冤?

——营口一企业家被“黑扫”的幕后调查(之一)

记者手记:依靠水产养殖起家,后发展到二十几家企业的王居林,被打成“黑老大”并判刑二十一年的新闻已过去两年多了。这两年来,有件疑惑的事一直在记者的心头挥之不去,那就是王居林被判刑不久,从他出生一直到被打成“黑老大”的辽宁营口盖州市归州镇的2000多村民,竟然按上大红手印为其鸣不平。刹那间,网络上有关“辽宁企业家因涉黑获刑21年 2000余村民联名请愿称未被欺压”的报道层出不穷,甚至一度冲上了微博热搜榜第六名,数万人对报道进行留言,认为这起涉黑案的背后一定有很多不为人知的事实存在,记者也了解到案件中存有诸多疑点。

就在这个春节前,身在上海的王居林之弟王居多,又接到大石桥公安局的电话,和他商量能不能不要再告他们“刑讯逼供”的事,王居多没有答应,因他身上的伤好了,可心里的伤还在流血。

年后,他们80岁的母亲王世莲也接到大石桥法院的电话,也说不要再告他们了,当时的证据都是公安部门取的,他们怎么取就怎么判,要告就去告公安局吧。

两年来经过暗中采访和对事实的搜集整理,记者对王居林被“黑打”一案的来龙去脉也有了初步的了解。

民声:“我们从未被欺压”

2020年9月19日,营口大石桥市人民法院一审宣判,王居林因犯“黑社会组织”等诸多罪,被判有期徒刑二十一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指控中有横行乡里,累犯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等罪名。这些罪名集于一身,此人是“人民公敌”已无疑。但是,当地的居民知道这个判决后,都觉得“这纯属一个笑话”,别的事不知,这“横行乡里”、 “强迫交易”、“寻衅滋事”还有“非法占用农用地”等,这些事如存在,他们不仅应知道,而且应该是受害者,可这些都是没影的事,于是,他们常在一起议论:“王居林为我们做了那么多好事,这些年我们在他那里挣了那么多钱,怎么能这么办案?这不是违反法律又丧良心吗?”于是,那份按着2000多名村民大红手印的“请愿书”诞生了。

在记者手中的请愿书,足足有70几页,书中用村民以很普实的语言,遍数王居林和他的父母给村民带来的好处,证明其从未有过强买强卖的行为,也从没有打过、骂过谁,更没有残害百姓,称霸一方,甚至连人都没骂过。村民们称,王居林被抓后,许多渔民及村民的工作也没了,对当地经济造成了很大影响,大家都希望能公平公开公正的审判这件事,认为其与黑社会完全没有关系。

王居林所在的归州镇原副镇长曾坦言,王居林一家是农民出身,做养殖生意起的家。他们一家人并没有分家,而是由王居林父母与几个孩子一起做生意。王居林的父母都是老实本分的农民:“此前从未听说王居林与谁发生冲突,更没听说过欺负老百姓、强买强卖的事情。”

判决:黑社会之罪样样具备

调查中,记者在一审法院的一位法官处得知,将王居林打成“黑老大”判决的下达,还经历了一番曲折。从庭审之前材料及开庭时证人的证词及律师的当庭辩护中,庭审法官认为是构不成涉黑罪的,因为涉案人员组织松散,彼此之间的罪行没有交叉,连定恶势力都不够,而黑社会是犯罪集团的最高形态,怎么可能构成?如果非判不可,那只能定个“寻衅滋事”判个三年左右,但是,最后的结果还是以“黑老大”定罪并下达了判决。“那最后为什么又这样下了判决呢?”面对记者的疑问,这位知情法官只说:“这事不便说”。

村民们说,这判决书是令人瞠目结舌的,说王居林构成黑社会犯罪简直就是新时代的“窦娥冤”。采访王居林的母亲王世莲时,记者被这位已80岁的慈祥母亲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所打动,她操着一口标准的辽南话,未说话前先落泪,她说她的几个儿女,个个听话又孝顺,从一生下来就教育他们走正道,两口从带着他们养殖开始,没白没夜地干,和村里人相处特别好。生意做大了,也只请村里镇里人来当工人:“咱挣到钱了就帮帮大伙,因咱困难时,都是这些人帮咱们的”。

村民们也说,王居林可没少帮助他们,给困难户捐款,让他们去公司干活,大多数家庭都借了他们家的光,尤其他修建了白沙湾工程后,给镇上村民带来更多的好处。

营口盖州市归州镇位于辽东半岛中部,有7.6公里长的海岸线,部分村民靠海吃海,以养殖海产品为生。2010年,王居林为响应归州镇招商引资政策,注册成立了海蜇销售有限公司并与归州镇政府签订修建浮渡河码头的协议,另附有两期政府会议纪要,该工程经发改委立项,水利局批复,经海洋与渔业局及自然资源局备案,由水利院设计,后由镇政府负责牵头,最终成功落地,免费给渔民停靠且自由交易,给当地百姓提供了极大的便利。

判决书中还说,2013年6月5日,王居林开始控制白沙湾海域之后,强迫渔民在其所谓的承包海域下潜捕掳的蛏子与其交易,再高价卖出,仅蛏子一项的销售额就高达5000余万元,其从中非法获利2000余万元。然而事实并非如此,在记者的了解中,王居林的海域使用证审批流程相当复杂,并且每年5月至9月为伏季休渔期,为有效养护及合理利用海洋渔业资源,国家禁止渔船在公共海域捕捞作业,每年公司都需要历经复杂审批流程才能帮助渔民在王居林自己承包的海域内进行采捕,首先要提供海域使用证以及养殖许可证,向盖州市归州街道办事处提交申请,并由其许可盖章后,再由盖州市农业农村局审批,盖州市自然资源局审批,盖州市渔业主管市长审批,每一步审批都有领导签字盖章,最后还要上报到营口市自然资源局及农业农村局,经过上述流程后还要张贴告示公示,并且每次出海作业时都要向渔业行政执法部门上报并且悬挂采捕标志旗。判决书中,自始至终不谈政府文件,其实每年王居林的公司只能雇佣9条渔船从事人工捕捞,殊不知这些渔民都争先恐后想与公司签订劳务合同,渴望在伏季休渔期间也能为渔港公司下潜捕捞作业从而赚取劳务费,这可是给渔民创造了三千余万的收益。自王居林被捕后,当地渔民的生活水平大不如前,也造成了上千名员工失业,当地渔民也都自愿为王居林写证言证明不存在强买强卖。可就这样没有一个受害人的案件,依旧给王居林定上了强迫交易的罪名。

疑惑:定罪的证据链是如何形成的?

在与那位知名法官对话时,记者曾反复提出一个问题:“不管定成黑或恶,是要证据链的,这判决的证据能形成‘链’吗?”这位法官也直言不讳,他说,如果定成“寻衅滋事”十分的简单,几个人打个架,甚至故意砸碎人家一块玻璃都可定他个“寻衅滋事”,可要定个“涉黑”或“涉恶”就要大量的事实及证据的,拿到他们法官跟前的证据及庭审时的证人证词,表面上看是很确凿的,但稍一推敲,便漏洞百出。从律师那记者也了解到,王居林经营公司与黑社会组织更是千差万别,被指控的罪行,如果成立,也都是单独犯的,不存在多人一起干多件坏事,这使其缺乏组织特征;其经营的水产养殖又附有众多政府审批手续,海域使用证又是真实的,因此其经济来源于合法经营,不具备经济特征;全案没有一个伤害案件,使其不具有行为特征;又有众多渔民证人证言及百姓请愿书证明其不具备危害特征。然而就这样一个四个特征均存在疑点的案件,硬生生给定成了黑社会。所以,一审开庭前法院的意见是不构成犯罪组织的,至于这些罪名警方是如何得来的,采用了什么手段,他说这“只有警方自己才知道”,而且是“不言而喻”的。

采访前,记者手中便有几个因遭受警方刑讯逼供的投诉,时间地点及是哪几位警察对他下的手,强迫他做什么事的假证等很是详细。通过这位法官的叙述,到此记者已基本认定,给王居林定罪,警方是早已将方案制定好的,然后再上手段强迫一些人承认这都是事实,这就叫“欲加之罪,何患无证”。

都采取了哪些手段?都针对什么人?都让他们出哪些假证?这便是记者接下来要报道的,请关注营口一企业家被“黑扫”的幕后调查(之二),《揭贪结怨:警方是这样获得涉黑“证据”的》。(记者晓风)

原文来自腾讯:https://page.om.qq.com/page/OpuEQcckFSQST1jgIysE-S2w0

编辑:李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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