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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西湖区有人竟以违法倾倒建筑垃圾牟取暴利!?

时间:2024-08-11 20:03:00    来源:独立调查网    

本站讯 2024年5月,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浙江省发现,杭州市建筑垃圾处置能力建设滞后,监管不力,违法倾倒问题多发。

我们顺着举报人杭州市西湖区转塘街道双流社区周柏荣的手指看过去,沈家坞路(龙角路)公路两边路基被填高了很多。“这些都是杨国利偷偷拉来的建筑垃圾填埋造成的!”

周柏荣口中的杨国利,是杭州市西湖区转塘街道双流社区上届党委书记,其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独揽村里大小工程,为自己牟利。据周柏荣介绍,自杨国利二0二一年承建沈家坞路段(龙角路)始,至二0二三年7月底,其非法偷倒建筑垃圾约129955立方米,大约5907车,若按每车1000元计,价值人民币近600万元。

这么精确的数字从何而来?周柏荣告诉我们:2023年7月底他委托杭州市地产测绘公司专项勘测,对灵凤街与龙角路南侧规划道路及周边实地测量并出具了测量报告,该测绘公司具有国家测绘资质号:乙测资字33509008。根据测量报告显示,杨国利确实在沈家坞路(龙角路)地段开发过程中,存在非法偷倒建筑垃圾之违法行为。

勘测报告同时显示,杨国利在非法偷倒建筑垃圾之余,同期还存在违法盗采国家矿产资源之实:盗采矿石8291立方米约19898吨,按每吨80元计,价值人民币约160万元。

2024年4月1日上午,我们在沈家坞路(龙角路)现场发现有矿石堆场,并有运输矿石的重型卡车出入。

在偷倒建筑垃圾现场,我们还发现,为了逃避自然资源部门遥感卫星监测,杨国利在违法倾倒建筑垃圾的现场布置了很多假冒绿化带的网罩,以假乱真,混淆视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规范建筑垃圾收集、贮存、运输等行为,防止污染环境。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明确,施工单位不得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运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近年来,杭州市建筑垃圾产生量大,但处置能力严重不足,监管缺位,违法转移倾倒等问题突出。以上案例不过是杭州市建筑垃圾偷倒之冰山一角。

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在浙江省发现的主要问题体现在:

一是处置能力建设滞后。2019年,杭州市政府批复的《杭州市市区渣土消纳专项规划(2019—2022年)》共规划建设本地消纳设施141处,截至目前仅建成20余处。由于本地处置能力严重不足,跨区域非法倾倒问题多发频发,屡禁不止,2021年至今,仅浙江省查处的杭州市工程渣土等建筑垃圾跨市非法倾倒案件就有1199起。杭州市地铁五号线二期工程老余杭站项目通过无运输资质的公司,多次将渣土跨区域非法倾倒至邻省安徽省宣城市。督察还发现,杭州市及各区县均未按要求出台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

二是监督管理缺位。督察发现,杭州市有关部门责任落实不力,监管层层失守。

源头管控虚化弱化。杭州市城建、交通等部门对工地建筑垃圾疏于管理,日常监督检查不到位,大量无准运资质的“黑车”随意进出施工工地,长期违规拉运建筑垃圾。督察发现,杭州市余杭区富力中心、浙江省人才大厦2个项目将1.1万吨建筑垃圾交由无准运证的车辆运输,并非法倾倒至杭州市临安区太阳村附近,侵占农田约21亩。

过程监管流于形式。督察发现,2022年10月至2024年2月,天元公学(西站校区)项目实际外运处置渣土56.6万吨,其中16.3万吨未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核准,9家运输单位有7家未办理该项目的准运证核准,有21.5万吨被非法倾倒至51处地点。违法行为持续2年之久,一直未查处。

以罚代管执法不严。2021年11月,浙江省有关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垃圾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要求强化一体监管,按照“零容忍、严惩处、溯源头”的原则,严厉打击建筑垃圾偷运偷倒等违法问题。督察发现,2023年杭州市虽然查处4000多起建筑垃圾偷运偷倒案件,但绝大多数仅作罚款处理,未追溯源头责任,没有从源头上解决问题,违法倾倒问题禁而不止。临安区城管部门2023年11月就查处334车次跨区非法倾倒渣土案件,一直未对案件进行源头追溯,直至督察组督办后才全面溯源。

三是群众投诉问题解决不力。近年来,群众对建筑垃圾非法倾倒问题投诉不断,2023年1月至2024年4月,杭州市12345平台就接到此类问题投诉2700余件,一些问题重复投诉,始终未得到解决。督察发现,桐庐县分水镇武盛村被非法倾倒建筑垃圾9675立方米,侵占耕地3.2亩、林地1.7亩。富阳区新桐乡新店小高坞被非法倾倒渣土等共8675立方米,占地29.2亩,雨天大量渣土被冲刷进排洪沟,形成黄色泥浆水排入富春江。就拿周柏荣举报的杭州市西湖区转塘街道沈家坞路段(龙角路)偷倒建筑垃圾事件,他本人向双流社区领导反映过多次,但每次都如泥牛入海,有去无回。今年4月16日他又向转塘街道实名举报,结果直到7月22日在他反复要求下,才拿到一纸“告知书”。

而在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浙江时间发现,杭州市有关区、县(市)和部门对建筑垃圾治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严重认识不足,履职不到位,监督管理制度不落实,建筑垃圾违法倾倒问题多发。

督察组表示将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并按要求做好后续督察工作。媒体也将对杭州市西湖区转塘街道双流社区偷倒建筑垃圾及盗采国家矿产资源事件继续追踪报道。(记者 张振江)

原文来自今日头条:https://www.toutiao.com/article/7401370828167332392/

编辑:李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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